房子买了多久可以卖 房屋买卖违约合同有哪些条款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20-11-10 10:10794人浏览
近日有很多朋友向小编咨询,买了新房之后不满意是否可以出售,毕竟现在房地产市场中虚假信息比较多,很多人在买了房子之后想要再次售房。那究竟是不是可以立刻出售,还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呢。对于这样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房子买了多久可以卖,房屋买卖违约合同有哪些条款。
房子买了多久可以卖
只要产权证已经办理,马上就可以出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5年以上的,减免一部分税费。五年后,减免人所得税(房屋价值的1.5%或,与之前购买的差额的20%) 和营业税(房屋价值的5.55%)
房屋买卖违约合同有哪些条款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其实只要你有了房产证,那你就拥有自主买卖的权利,不用考虑太多。另外,小编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卖了房子之后再购买其他房屋就属于二次购房,并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所以大家尽量不要出现这种情况,当然在买房之前考虑清楚才好。希望以上关于卖房的信息对你会有帮助。
94